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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文档(三)(3/4)

“我准备明天去看看证,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如果不行的话,就去接下死者家属。”

卷宗上说死者葛大壮的妻女儿其实没走远,就在距府城半日距离的一家镇外小吃客栈买卖,当初得知丈夫死讯后不悲反喜,当场大笑三声,然后……就把衙役们轰走了。

肖明成倒不知的,只是对找证据有兴趣,“就是你近来一直在实验的什么搜集指纹和血迹?案发至今都过去几年了,更何况我平日见你屡屡失败,能成么?”

屡屡失败……

度蓝桦顿觉中了几刀,又联想起每次失败付的惨烈积分代价,几乎要不过气来。

杀人诛心啊肖大人!

见她这个模样,肖明成还要什么不明白的,忙忍笑将锅里煮好的虾、鱼都捞到她碗里。

度蓝桦哼了声,又斜去瞅分明就在自己手边的辣椒面,“咳!” [page]

肖大人立刻很有的拿起来,殷勤请示:“夫人来儿?”

度蓝桦勉为其难地,很矜持地将小碗那那边推了推,假模假样:“那就来几勺吧……”、

********

次日一早,度蓝桦就去了存放证的地方。

事很认真,一应悬案的证都保存得很好,用油毡布和油纸细细包裹两层,纵使纸质也不怕受发霉。

度蓝桦照分类找到了当年杀死葛大壮的凶:貔貅铜摆件,亲手搬动时下意识啧了声,“很沉啊!”

很快,她就看到了记录上写的“铜制,重十五斤七两”。

“呵!”度蓝桦惊讶了下。

传说中貔貅只,又可辟邪,所以很多商都喜以此镇店。度家的洋货铺里也有一个。

前这尊貔貅铜像打造的巧非凡,神兽双目有神,瞧着不大像是摆件,反而像是真兽在沉睡一样。

奈何原本有着好寓意的铜像却成了杀人凶,貔貅飞扬的发尖儿上糊满了黑红涸血浆,让整尊铜像骤然变得诡异可怖起来。

度蓝桦绕着铜像转了几圈,又上手抱起来颠了颠,了个举起来砸人的动作。

很沉,而且底座相对厚重,像她的手在女中就算比较修长有力了,但想要搬起来砸人却并不容易。

据卷宗显示,死者葛大壮大健硕,换算成现代标准就是个一米八五以上、将近两百斤的壮汉【这也是他多年来到生事的资本】,想杀死这样格的人,必须一击得手。

现场留下的血脚印只有左脚前脚掌,当年负责本案的捕也在拓印之外写明尺寸较大,应该是男人所为。两项综合,凶手的别应该不会有什么偏差。

当然,也不排除是大健硕的女人所为,但这低概率的设想往往是到了后期有新证据辅助时才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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