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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第 90 章(2/4)

果然,李县令开了,把判决说给她听。

于大郎知陆时秋不会轻易放人,见他只要钱,当下答应,“可以。”

可他还是不甘心。凭什么他好好的家要被拆散?

“2202天一共是17616斤细粮,细粮是一两银一石,一石是120斤。算下来是一百四十六两八钱银。”

陆时秋沉着应对,“大人,我和木氏是奉元十一年八月十号成的亲。据现在已有六年零十天,共2202天。”

“四个人,我估且算每人每天吃两斤细粮。”说到这里,他看了于大郎,“你也知二丫一人就三个,这两斤都未必够。”

陆时秋一怔,问他?

对这说辞他信不疑。为什么呢?

李县令招了招手,衙役很快把人带过来。

这要求合情合理,可是木氏放着好好的秀才娘不当,愿意回去跟他吃糠咽菜吗?

他没想到陆时秋居然落井下石。这明摆着是讹诈他。

而且木氏已经跟陆时秋生了一个女儿。手心手背都是,她能舍得?

,“是,他是于大郎。”

没想到,他竟然他从陆时秋中得知另一番说辞。再看到他娘惊慌失措的神,他心里冒一个可怕念

于大郎跪下扣,“大人,就算有殃榜,但我人还活着。红树村的百姓皆可为我证明,我就是于大郎。我没死。这休书就不能作数。”

李县令表情微微有些惊讶,他拍了下惊堂木,看向于大郎,“主告可有异议?”

他在外面吃苦受累,好几次连命都要丢了,却依旧咬牙撑,就是为了能有一日归家,没想到他娘居然带着他的孩改嫁,一个孩也不曾留下,多狠的妇人。

因为他之前走商挣来的钱大半都给他娘,这些钱足够养活娘和三个孩

甚至一想到自己细心呵护,温柔贤惠的木氏不属于自己,他心里直冒酸

陆时秋蹙眉,“大人,我家中伙如何,可以问三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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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县令收回视线,看向于大郎,“殃榜有记录,休书也是真的,可见被告所言句句属实。你可要我传人证?”

陆时秋一怔。于大郎是明媒正娶的于氏。他们二人成婚先于他。李县令所言倒也合情合理。

陆时秋低下,沉良久,才抬施了一礼,“可以。不过这几年我养他们孤儿寡母不容易。于家必须把费用全算给我。”

休书一般都是由男或者地位明显于常人的女(例公主)的书面证明。

围观百姓齐噤声。

明明前一晚他们还缠绵,今天就要把她拱手让人。难不成他对自己是假的吗?

他心中愤恨,在村里漫无目的逛着,越想越憋屈。

难不成陆时秋说的都是真的?

李县令拍了下惊堂木,冲于婆,“围观百姓不得喧哗。”

李县令满意一笑,“陆时秋,虽然你没有占他人1妻1女,但你娘确实是于大郎之妻。念及你也是受害者,本官不准备责罚你。但是你和他娘的婚约失效。还他娘和女儿,你可认同?”

木氏下意识抬看了陆时秋。她不敢相信他会这么对她。

于大郎冲陆时秋磕了个,“这些年我在韩广平手底苟延残,要不是心心念念娘和女儿,本支撑不到现在。现在我回来了,请陆秀才务必归原主。”

原以为他女儿分到四分之一的母就够委屈的了,没想到接下来竟连这四分之一也要没了。

他话音刚落,于大郎表情一瞬间裂了,“你唬谁呢?谁家顿顿吃细粮?”

所以他鼓足勇气走了一天一夜,到了县衙告状。

除非于大郎已死,于婆写的休书才能作数。否则本不能生效。

众人一阵唏嘘。

大约是走投无路,也大概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可是他娘很快就改嫁,不是早跟陆时秋有私情,她为何如此?

陆时秋拱手,“大人,那就叫木氏来吧。”

木氏来,看了陆时秋。没想到他本没有看她,心里隐隐有不好的预

归原主?这意思是想要回娘和孩



李县令,“把三个孩来。”

李县令,看向陆时秋,“你可认得他是于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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