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429章 重新选择(2/2)

这个被戏称为联盟的第一代板儿砖,长着典型超人上下细材的大妈。

可让人大跌镜的是,此君居然是一能绣的猛张飞,各技术都拿得不错,撅背筐的技术炉火纯青不说,还有一手相当稳定的中距离。

尼克斯打算是要汉风到底了,原本还有一个失误,玩耍的梅森,不过已经用来和哈珀一起,打包换来了拉里·约翰讯。

他可是攻华丽,风度翩翩的帅哥,是绅士,而不是随时会打架的抠脚糙汉。

这样一批人,凑在一起,画风有些,并且诡异。他们会在将来的97赛季上,与迈阿密火的莫宁等人大打手,上演拳击战。又在下一个赛季,和同样的对手火,刺刀见红,从而诞生了范甘迪抱住莫宁大的名场面。

此君贵为91年状元,选过全明星,还一气签了份儿12年的长约,属于在90年代已经扬名立万儿的人,最重要的是,丫是一文人,其著作《我曾经混过》,一度成为运动员和黑帮大哥的必修教科书,他的到来大大增加了尼克斯的文化底蕴。

更令人嘀笑皆非的是,莫宁被抱住大,无法发挥后,大妈约翰讯趁机给了他一顿组合拳,后者将险狡猾,蛮不讲理的作风现得淋漓尽致。

除了不能飞之外,几乎就是一ssic经典版詹姆斯。

事实上,除了斯塔克斯,其他人也都是糙汉,象征着90年代纽约黑帮的球风,尤其是帕特·莱利时期。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同时别忘了,这里还有一个那火苗,就立刻上蹦下的球员查理·沃德。

约码走来的杰搬运工的代表,为了命运不断拼搏的奋斗家,为了在尤因脑袋上扣篮而摔伤膝盖的可娃,纽约整个90年代的代表,诠释了90年代纽约的神——天赋一般,我行我素、不懈努力、终成大气。

奥克利这人呢,风评不算好呢。

用肘和膝盖解决比赛,喜打架,喜骂人,喜抢篮板,喜说别人是娘们儿。nba历史上有数的篮板手和防守狂人,对球状有恋癖,经常把对手光光的脑袋当成篮球揽在怀里。

好吧,其实他纽约尼克斯是抱了尤因的大。(他在尤因脑袋上扣篮,把膝盖伤了,所以尼克斯只好收留了他)。

看着此人的材和长相,我们很容易想到浒传里穿上盔甲的黑旋风,也很容易把他理解成为一个暴的,喜用肘蹂躏禁区的野兽。

此君练过拳击、混过黑帮,是个黑白两通吃的大人

林洛也不知自己会不会被他们染上一别样的彩,总之,他要小心翼翼的应付。

但却患有间歇官能短路综合症,时常把篮球场当摔跤场、橄榄球场或者摔跤场,脾气暴躁、拳更暴躁。

上有各式各样的标签,氓、打手、人、优秀的摔跤手和柔专家,橄榄球好者,截拳发烧友,业余时间以篮球糊的打工仔。

把他打急了,没准儿他还能在三分线外面扔一三分,又快、又、又壮、又巧。

林洛站起来,打量着这些人,一个个看过去,内心不知应该说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