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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成立集团(上)(2/3)

林佰诚适时声,却是支持利晴,因为利晴的顾虑不是没有理,这里的人跟他最久的也才一年半左右,信任是一个大问题。

虽然说只要加就不用担心哪个人把他的钱给黑了,但对方要是真想以权谋私的话,只要坐到位上,办法有的是,因此不能轻易给人太大权利,以免让人心态膨胀起来。

当然了,如果韦理他们真想些什么的话,在林佰诚没有经常理和记黄埔的情况下,韦理他们是能够到的。只不过,韦理他们能够是一回事,林佰诚事后只要认真查也能查来,所以像韦理他们这些反而不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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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理方面的原因外,还有财富方面的考虑。如今林佰诚的资产算上估的和记黄埔票,也才两百多亿港币而已,其中大半还是票市值,很难转换成现金,因此他的资产其实还不够多。

财团来综合理这些集团公司。”

“今天只说成立集团的事,成立财团就不要说了。”

“当集团公司的规模和数量上去之后,是有必要成立财团没错,但现在太早了。”

就算是和记黄埔的大班韦理,虽然林佰诚没有对和记黄埔的理层行太多预,理说韦理的权利应该很大才对,但林佰诚派了成宇峰过去牵制和监督韦理,加上握着财政大权,所以他不用太担心。

伊莎贝拉听后当即声反驳:“可是这样一来的话,集团理层没有太权限就无法对下面公司行更好的理,要是有人说一,成立集团反而会牵扯各个公司大量的力,反而不划算了。”

“所以,我认为现在成立财团还太早了。就算是成立集团,各个集团理层的权限也应该限制,只有经过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考察之后,再任命不迟。”

听到林佰诚对自己的观表示赞同,利晴不由微微一笑,显然非常兴,更让她兴的是当着这么多的面压伊莎

“boss现如今有二十家公司左右,这些公司据业务不同起码要成立四五个集团,只有成立更一级的财团才能够加对集团公司的理,同时也能够让集团和集团之间更好的合,资源共享等等。”

利晴杀气腾腾的说,至于林佰诚这个董事长没有过问的事情,那就是正常的办公室斗争,谁要是连手底下的人都搞不定,那么那个人的能力就值得怀疑了。

伊莎贝拉更加激一些,她甚至认为应该成立财团来理将要成立的集团公司。

利晴当即声反对,她:“在场所有人最早为董事长工作的时间是前年的77年,不少人为董事长工作的时间甚至还没有超过一年。本成立集团之后,集团的理层很可能就会从在座各位中提,到时各位的权限大大提,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人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利,因此成立集团后必须加对集团理层的监督理。”

“可是,在这情况下,要是再成立财团的话,财团层同样很可能是从各位中提,毕竟董事长不大可能将新招聘的人送上位。而财团层从各位中提的话,那么集团理层就要往下提,很多人就会一下走上位,先不说值不值得信任的问题,在没有考察能力的情况下,就让对方走上位,这是对公司的不负责,也是对该员工的不负责。”

还有就是,财团最好是以一家大型银行为依托组建,星河银行如今在香江只是中等规模的银行,连香江都还没有走去,本就没办法依托银行成立财团,所以还要等星河银行发展起来再说。

“只要是董事长过问的事情,谁不听就理谁,公司离开了谁都能运转,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 [page]

“一个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就要成立集团,而集团多了之后,就该成立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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