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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地定义了所谓‘
兴奋’状态下的人
反应,是比较科学的描述。”他转向陈鸥,“普通患者不
备医学常识。您为何不把副作用写得更加通俗易懂,避免某些患者误服药
?”
“阿波赫柏不是otc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陈鸥答
,“从药
设计之初,我们就没想过会有阿兹海默患者以外的人士自行服用该药,尤其是像死者这么年轻聪明的学生。”
旁听席
现了痛苦的呜咽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
椅上,摇着
,泪
满面。两位法警过去,把
着
睛的老人推离了房间。
短暂沉默之后,辩方律师继续询问。
“阿波赫柏是否使用了已故瓦
第教授的成果?”
“没有。”
“请您详细说明。”
“瓦
第教授和我分属于不同实验室。瓦
第教授有研究所
份,实验室经费由他个人负责,因此不需要向研究所上报工作情况。他去世后,其研究项目全
中止,换上了和先前研究全不相关的其他项目,我的同事均可证明此事。总之,阿波赫柏的研发没有直接使用瓦
第教授的成果。但阿波赫柏是研究所专利成果。瓦
第教授生前是研究所成员,若因此说阿波赫柏里有他的贡献,也是可以的。”
“波尔曼先生指控您与瓦
第教授遇害有关,对此您有什么要说明的吗?”
“这太可笑了,我无法为没有
过的事辩解。法律和科学都讲求证据。”
法官微微
了
。
接着是
叉询问时间。控方律师询问陈鸥。
“瓦
第教授在基因研究所拥有多少
份?在他去世后这些
份由谁所有?”
“基因研究所是一家独立机构。章程规定,
东所持
份不得在其他有投票权
东签字前
让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继承。这是为了防止第三方凭借资本实力
手研究所运作。”陈鸥介绍
,“如
东不幸
故,其所持
份
评估价值,由其他
东向
有其继承权的家属买下,或者经过其他
东签字同意后由家属直接继承,但家属只享有研究所分红权,可以列席
东会,但不
有投票权。”
“瓦
第教授持有研究所接近20%的
份。
照章程及他与教授签署的协议,这些
份在他去世后由教授向其继承人收购。他没有直系后代,只有一名远方亲戚。收购协议经过公证,合法有效。”
控方律师举起一张纸。
“从瓦
第教授去世到现在大约六年。
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瓦
第教授的
份价值大约增长了三倍。也就是说,教授收购瓦
第教授的
份获利起码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