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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好像
满足的。
实际上,程海也真的满足。
此时欧元兑人民币的汇率,2000欧元就约等于2万人民币。
这次来欧洲,父母掏空了储蓄,也只拿
了5万元给他
机票和
宿费用。
只要签约,不到一个月就能把这笔费用挣回来。
程海已经满足了。
何况,他知
自己的未来,前程远大,
本没必要在周薪上跟俱乐
讨价还价。
当然,此时的他也没资格要价。
只不过,违约金条款、签约年限等等,牵涉到他的前途,所以他必须争。
因此,薪
少一
他完全没意见。
比如违约金,没有这个条款的话,俱乐
就可以对想要引
他的豪门漫天要价,最后阻碍程海的转会。
甚至直接将程海定义为“非卖品”,就可以将程海锁在多特蒙德三四年。
而有违约金的话,有意引
程海的俱乐
就可以直接
违约金将他带走。
对程海来说,这无疑是非常需要的条款。
因为他明白,在系统外挂的帮助下,他的
步速度会非常快,肯定超乎多特蒙德俱乐
理层的想象。
还有签约年限,他也不想签6年,最多4年
天了。
形象代言分成,背靠华国市场,用不了一个赛季,他的形象代言费就会飙升到非常
的地步。
宁愿薪
、奖金低一
,这个都必须要争取。
但是,当程海把他的要求说
来后,多特蒙德总经理等人却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连称不可能。
对一个此前还是业余球员、一
都没有证明过自己的年轻球员来说,他们不可能给
违约金条款、过低的签约年限等等。
在他们的常识中,以程海18岁才堪堪通过试训的年龄,如果签约年限过低,恐怕程海刚刚崭
角,还没彻底打
升价来,就要被拜仁或其他欧洲豪门买走了。
那无疑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
因此,签约年限长一
,有利于提升他们对程海的掌控和议价能力。
反倒是年薪,他们表示可以提升一
,甚至每年
一定的比例提升,但违约金条款和签约年限是不可更改的。
至于形象代言分成,他们认为程海这个年轻球员暂时应该不会有太
的价值,可以向程海
一
让步。
双方你来我往争执了半天,还是一
儿都谈不拢。
最后竞技
主
主动暂停了谈判,让程海先去训练。反正赛季还没开始,试训还没结束,大家可以慢慢谈。